证券之星消息,7月2日*ST博信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伟、总经理李新勇、董事会秘书胡建凯、财务总监冯晓钢因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300万元到-4,500万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2,300万元到-9,500万元。公告同时披露,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24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预计为4,037.57万元到6,837.57万元,公司不存在净资产接近为负的风险。2024年4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计资产减值损失将超过原预估金额,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0,500万元,2023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20,500万元到-16,500万元,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2,379.1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600.89万元、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1,041.60万元。因公司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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