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27日迈信林公开信息显示,独立董事夏明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5月16日,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披露《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时任独立董事夏明的配偶胡某芳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买入迈信林股票4,000股,成交金额合计123,960.00元,并于2024年2月26日卖出迈信林股票4,000股,成交金额合计134,760.00元,构成短线交易。
处罚决定如下:
对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夏明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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