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26日ST元成公开信息显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祝昌人、副总经理陈平、姚丽花、柴菊竹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我局在年报监管中发现,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4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相关项目审计价差未能及时入账,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二、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其中,年报中审计意见类型、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多项重要内容存在错误,反映出公司在内控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2024年5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正。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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