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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06-12 1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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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6月12日*ST美谷公开信息显示,*ST美谷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3年6月17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公告显示,你公司持有奥园美谷57,233,207股股份被司法拍卖且拍卖已成交;2023年7月4日,奥园美谷公告显示,上述被拍卖股份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股权变动后,你公司对奥园美谷的持股比例由30.04%变更为22.54%,持股比例减少7.5%。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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