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6日ST亿利公开信息显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瑞丰、总经理侯菁慧、非独立董事张艳梅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和相关公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645万元至5,2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1,242万元至-9,601万元。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因公司预计对存放在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计提货币资金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持有的煤炭资源补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联营企业净利润减少等因素,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59,567万元至-48,73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72,835万元至-62,005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54,182.0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7,450.10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