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4日鼎信通讯公开信息显示,张启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称,因协议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所持公司14,079,050股股票被司法冻结,被冻结的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9.27%,占公司总股本的2.16%。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是因王建华与张启离婚分配协议所发生的民事财产纠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24年3月29日向公司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公司离婚分配协议是否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相关纠纷的处理进展及影响等。2024年4月4日,公司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称,2017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与张启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王建华持有公司108,472,097股股份,其中32,951,694股股份归张启所有(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7.60%),剩余75,520,403股归王建华所有。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避免因股份变动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双方同意对32,951,694股股份不进行交割,由张启委托王建华代为行使该部分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期限为15年。因离婚协议纠纷,张启已对王建华提起诉讼。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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