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联创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05-21 13:00: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5月20日联创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洪国、胡安智、齐海莹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你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你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与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信投)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北京信投拟对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进行增资,累计金额不超过3.8亿元,后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信投按协议实际支付增资款8,888万元,并获得华安新材9.999%股权。你公司仅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未及时披露《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及后续实际增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创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