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6日*ST富润(60007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8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13.30%;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
- 行政处罚决定:、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二、对赵林中、江有归、付海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5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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