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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公司现无固态电池产品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4-04-22 18: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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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万马股份(002276)04月2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董秘!近期你公司发布了2023年股东分配方案“每10股分配现金0.55元”,这个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配金额不符合你公司自己制订了“2023-2025年股东回报方案”。该方案第三大点第2条中提到“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度现金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第3条中更是提到不少于20%。请解释!

万马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深交所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超过方案承诺最低的20%现金分红率。3、公司2021年5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33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70.4万股,在实施中的第二次授予约100万股,其余未使用部分计划将予以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等规则,以集中竞价等方式回购注销股份的视同现金分红,故在分红方案的制定中,公司和往年度分红方案相比有明显增幅。在后续股东回报计划中,公司也将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诉求。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公司涉及固态电池么?

万马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现无固态电池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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