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阳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银保监会黄石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湖北阳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严华)及相关责任人刘神炳、贾希晋,因一、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支付他人贷款利息;二、股权虚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湖北阳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60万元;对责任人刘神炳、贾希晋分别予以警告(黄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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