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姜祖振)及相关责任人易军、高杰,因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跨区域承保异地车辆,高杰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易军负管理责任,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对直接责任人高杰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管理责任人易军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川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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