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宋健民)及相关责任人余沣、卢春广、王遵义,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机构罚款15万元,对余沣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卢春广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王遵义警告并罚款1万元(渝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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