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月4日收到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陈旷冰),因一、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二、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罚款人民币58万元(云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