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包头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法人/主要负责人:郝利明),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0万元(包银保监罚决字〔202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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