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胡锦华),因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屡次错报,责令整改后再次错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对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衢银保监罚决字〔202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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