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法人/主要负责人:肖遥)及相关责任人吴良峰、毛铭峰,因1.高管人员未经核准即履职;2.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3.贷款管理不审慎;4.办理部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5.未执行监管政策,违规吸收存款。毛铭峰对上述行为3负有直接责任,吴良峰对上述行为3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对嘉兴银行绍兴分行予以罚款人民币175万元;对吴良峰、毛铭峰予以警告(绍银保监罚决字〔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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