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法人/主要负责人:肖火根)及相关责任人李细钦、张健、朱旭雯,因1.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用和抵押物财产保险费;2.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3.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依据1.《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2.《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3.《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李细钦给予警告;对张健给予警告;对朱旭雯给予警告(漳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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