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月4日收到北京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高丰)及相关责任人高丰,因未如实记录业务及管理费,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责令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改正,并给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高丰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京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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