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赤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张家口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赤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逯建忠)及相关责任人关宝国(原赤城县联社小额信贷中心经理)、李永刚(原赤城县联社主任)、白永生(原赤城县联社稽核监察部经理),因未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违规发放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赤城县联社罚款50万元,对关宝国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李永刚、白永生给予警告(张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因未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违规发放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赤城县联社罚款50万元,对刘岳华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刘凯、郭景亮、施进荣给予警告(张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