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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董秘回复:目前,我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

证券之星智库 2021-07-16 1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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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600163)07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的应收账款从19年底的6.3亿,20年底的10.8亿,一季度的12.2亿,呈现逐级快速上升的趋势。总额度已经超过了年度净利润总额。请问,公司有哪些举措减少应收。针对新能源补贴,几年迟迟未得到发放,具体的原因以及补贴补发是否有明确的计划安排。

中闽能源董秘:感谢您的关注!目前,我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因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自于从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近年来,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有所滞后。该问题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面临的普遍问题,公司难以控制及预测财政部拨付补贴款的时间。2020年,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政策文件,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积极解决补贴资金拖欠问题,补贴资金拖欠问题未来有望逐步改善。

中闽能源2021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81亿元,同比上升72.4%;归母净利润1.73亿元,同比上升117.95%;净利润1.73亿元,同比上升186.92%;负债率62.92%,投资收益5.8万元,财务费用0.43亿元,毛利率70.74%。

中闽能源主营业务:风力发电;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公司董事长为张骏。张骏先生: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本部项目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投资部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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