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07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我们公司在之前的互动中谈到中报业绩预告不属于法定披露事项,但是《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没有禁止披露中报业绩预告,沪市正常披露业绩预告的企业也不在少数。作为小股东,小股东们从这件事中只看到消极和敷衍,不知道公司对此作何解释?作为国有企业,你们更有义务主动将经营成果向国民和股东披露。请用行动,而不是讲漂亮话、打官腔回复我们来敷衍小股东!
海正药业董秘:您好!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定于8月31日披露。关于业绩预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海正药业2021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0.68亿元,同比上升22.75%;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上升276.06%;净利润0.92亿元,同比上升208.19%;负债率64.73%,投资收益0.06亿元,财务费用0.91亿元,毛利率39.68%。
海正药业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的生产,兽药的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服务:医药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临床试验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分析,翻译,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以最终获得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长为蒋国平。蒋国平:男,1961年3月出生,本科。历任椒江市商业局业务股副股长、椒江市外轮供应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椒江市府办财贸科科长、椒江区(市)府办副主任、椒江区工业局局长、椒江区经济贸易局局长、椒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中共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中共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瀚晖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浙江海晟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正药业(美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