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07月0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公司业绩增长50%以上是不是要及时预告业绩?
戴维医疗董秘:您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对于季度、半年度业绩预告已不作强制披露要求,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戴维医疗2021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0.95亿元,同比上升23.72%;归母净利润0.22亿元,同比上升50.6%;净利润0.18亿元,同比上升49.24%;负债率10.97%,投资收益0.04亿元,财务费用-113.78万元,毛利率59.78%。
公司董事长为陈再宏。陈再宏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民主促进会宁波委员会会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理事、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曾任戴维有限总经理、维尔凯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维尔凯迪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