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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答投资者问

证监会:上市公司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贵司股价一直为科创板最低,请问贵司有何实实在在的措施提振信心!别做表面文章!

您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股权激励、股票增持、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2024年初,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专项评估,方案基本涵盖了上述市值管理各部分内容。截至第三季度末,方案的执行情况如下:1、在聚焦主业方面,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预计较上年增长30%以上,净利润预计较上年保持稳定增长。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发展目标,聚焦主营业务,未对非主营业务进行任何投资,并持续强化精益生产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产能和新技术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布局多元化客户。截至第三季度末,公司已实现营业收入36.97亿元,同比增长82.61%,净利润同比增加6.28亿元,经营业绩显著改善。2、在其他措施方面,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提振市场信心。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开展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057,20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8.25%)的锁定期自愿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283,289股;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开展了“我是股东”走进沪市上市公司——和辉光电活动。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e互动     答复时间:2024/11/19 16: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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