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601949)答投资者问
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依据《公司法》第97条,股东有权进行个人查询——请问将交易软件持仓截图或持股证明等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能得到股东数的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定期报告中会披露报告期末股东人数,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e互动 答复时间:2023/7/13 9: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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