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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节奏提速疏浚堰塞湖 审核重点转变铺路注册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罗诺 2015-04-03 05: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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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场预期一致,4月2日晚,30家IPO批文如约而至。作为2015年以来的第四批新股,与之前三批有着明显区别的是发行节奏正在明显地加快。

这30家获得IPO批文的企业中,归属上交所共有11家,深交所19家,其中中小板2家,其余17家皆为创业板。

截至2日30家新股批文下发之时,2015年以来共有98家企业获得IPO发行批文,其中1月份为20家,而2月与3月则各24家,但到了4月,上升了一个数量级站上了30家之多。

“目前内部新股审核的节奏都在适当地进行加速。”4月2日,一位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目前内部的原则是在对大盘指数稳步向上的趋势不造成重大影响的前提之下,适度增加新股供给。”

“之后平均每个月的新股供给量可能都将保持在30家以上,至多可能平均达到50家。”上述知情人士补充道,但这一数量级别将可能以目前一月一发到两月三发的频率来实现。换句话说就是在今年后几个月中,每一批新股发行的数量将可能稳定30家左右,但可能出现两月内连续发出三批新股的情况,两个月内的新股发行数量则将最多达到百家。

显然,按照目前对于新股“注册制”落地的粗略时间表推算,这一新股的发行节奏将有助于在“注册制”落地之前尽量将之前的存量IPO“库存”尽可能消化。

300余家IPO注册制前放行

对于IPO“堰塞湖”的担忧在近年来都是A股市场的一块心病,在经历了2012年和2013年的IPO暂停之后,疏导IPO的“去库存化”也一直是监管层工作的重点。

2014年IPO重启之后,在经历了2014年年内发行百家的“承诺”兑现之后,在进入2015年这一被市场认为是IPO发行改革的关键一年之时,存量IPO的解决问题更是迫在眉睫。

“对于IPO发行的安排,一方面是要衡量市场的承受力度,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有关改革政策的实施时间表规划,这两个因素是缺一不可的。”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目前A股市场火爆,这为IPO的发行创造了非常好的机遇,自2014年12月以来,监管层内部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对IPO发行进行逐级加速发行,并将根据之后的市场环境来调节IPO的发行速度。

按照后面可能的发行规划,即每批发行数量保持在30家,由一月一批提升至两月三批,单月平均发行数量不超过50家,这也就意味着包括今次四月初发行的30家企业在内,直到今年年底之前,将最少有近300家企业获得IPO发行批文,至多则将有超过400家企业完成发行。

据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3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14家,其中,已过会43家,未过会571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333家,中止审查企业238家。

显然,按照目前这一提速的发行进度来看,目前这300余家正常待审的未过会企业将都有可能在注册制出台之前完成IPO发行。

按照此次IPO发行加速后的进度,发审会方面也显然要加快其对未过会企业的上会进度以满足每月IPO的发行之需。

事实上自3月中旬以来,发审会审核IPO的节奏也已经提前加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统计,自3月中旬至今,这短短20余天的时间内,创业板发审委共召开IPO发审会12次,共有24家拟IPO企业上会,超过20家企业获得首发通过,主板与中小板发审委共召开IPO发审会10次,约18家企业上会受审,其中16家企业顺利过会。

据公开资料显示,一直以来按照监管层惯例,主板共设发审委委员25名,创业板共设发审委员35名,每次发审会皆有7名发审委员组成发审小组。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则是,在IPO发行节奏加码的前提之下,审核节奏必然也同时与发行节奏相适应,若真达到两月发行近百家新股的发行规模,那么也就意味着发审会也将必然承受在两月内发审审查近百家新股的压力,那么在加速审核的压力之下,原定的发审委能否在保持审核数量的基础上保持审核质量呢?尤其是近年来有关IPO欺诈以及造假发行的案例层出的情况之下。

“IPO发审关注的重点也已经在近期的审核中有所转变,自2014年中重启IPO发审审核之后,审核的重点便主要集中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披露的完整、及时、合规性,以及公司运作的合法性,对公司经营和行业不做实质性判断,这一审核标准的转变也可以视为向注册制过渡的表现。”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注册制的事实对于监管层而言最重要的转变就是实现监管的重心后移,将之前的对于IPO事前发审的严厉把控转移到上市中和上市后的监管,更突出中介机构的作用和责任,强化事后的责任追究。

而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则是本届包括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的发审委任期都将在几个月后到期,其中创业板发审委是8月到期,而主板和中小板的任期按规定则即将在5月25日到期。

“本届发审委的确将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后的一届发审委,基于一些特殊性和过渡时期的过渡安排,这一届的任期的离任时间将会被推迟,一直延续到证券法修法完成后至注册制正式推出才能算完全完成其历史使命。”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了之前市场的有关发审委“延期”的说法。

新三板扩容转板将突破

对于IPO注册制的实施时间表,市场预期似乎已经没有太多的争议。

注册制的实施前提必须以《证券法》修法生效为提前,而从目前《证券法》修法的进度来看,有消息称有望在4月底修法初审。

如果按照这一修法进度,不出意外的话,《证券法》的修法将有望在10月完成三审而最终完成修订,如此一来,在2015年年底之前正式实施注册制则是大概率事件,而一时间也与之前市场预期相吻合。

在IPO发行的有关改革路径与时间表已经逐渐清晰浮出水面的同时,作为与之对应的,也同样是架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新三板公司的发行和转板机制的政策突破也同样正面临着改革的时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随着IPO注册制落地时间窗口的临近,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规模也将提速上扬,而同样,新三板的挂牌规模也将在今后两年内呈现爆发式增长。

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数为1572家。

“以繁荣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目的,尽快架构起成规模化的新三板交易市场,今年新三板将可能有近3000家企业挂牌,至2016年,新三板公司挂牌数将达到超过6000家。”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表示。

作为另一个新三板公司的重要功能——转板机制则被许多公司视为曲线IPO的重要途径,随着注册制的即将落定,新三板的转板制度是否也将顺势推出呢?

“目前对于新三板的转板制度也一直在研究之中,但这一制度的落地需要有A股IPO有关制度的改革为依据。”上述知情人士坦言,这也就意味着新三板的转板制度或将在注册制落地之后在2016年中正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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