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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拟签宜宾锂宝股权回购补充协议,回购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天原股份公告,公司此前与集安基金等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约定股权回购条款将于2026年12月31日触发。现宜宾创投拟受让集安基金持有的集信锂宝基金份额,各方拟签订《补充协议二》,回购权利人由集安基金变更为宜宾创投、集信锂宝,回购触发截止时间从2026年12月31日调整到2030年12月31日;自2026年5月1日起,投资收益年化单利从8%降低为4%,回购价款以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为基数分段计算。公司及国光电器有权按各自回购比例(天原股份90%、国光电器10%)于2030年12月31日前回购相应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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