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监管局认定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事项,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且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担保事项,且未在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且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俞某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俞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80万元罚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