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加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不断提升涉外商事审判质效,并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高质量涉外司法护航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重要遵循。近年来,我国在涉外司法审判领域取得新进步新成效。2018年,最高法分别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2020年以来,苏州、北京、成都、厦门、上海、重庆等16家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多点开花,构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新机制,打造“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