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国金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研究: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解读: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
2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并从试点内容、试点要求及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核心内容如下:
核心内容
①投资黄金范围: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②试点参与主体: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出口信用保险、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太保财险、太保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10家公司。
③投资比例限制: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以2024Q3总资产测算,10家试点险企投资上限为2052亿元(出口信用保险为2023年末数据)。
解读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黄金投资具备风险分散、保值增值、流动性强等多方面的优势,有利于缓解低利率环境下传统固收资产收益率下行压力,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
风险提示
1)权益市场波动;2)利率大幅下行;3)政策落地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