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华西证券《政策专题报告:历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回顾》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1997年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该会议指出,当时的金融体制还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和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搞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键。
2002年第二次金融工作会议
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定金融深化改革的理念,要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调控体系。该次会议指出,进入新世纪,我国全面实施“十五”计划,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金融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必须把金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上。
2007年第三次金融工作会议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目标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今后时期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部署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此次会议是对过去金融改革的继承与推进,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的紧迫感,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
2012年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目标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形成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该会议对金融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方向,指出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要把握时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2017年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回归本源,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该会议强调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同时要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并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2023年10月30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由“全国”升格“中央”,体现了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金融工作上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此次会议的总基调与2017年会议相同,着重强调金融为实体服务的“初心”。我们预计,今后中央金融工作将延续过去坚定扶持实体经济、坚持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推进金融现代化的定位,持续推出相关金融政策。
风险提示
地缘风险、海外黑天鹅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