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 年3 月1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3 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2023 年医药集中采购做出具体要求,涵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高集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药品价格综合治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持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和优化医药价格治理能力支撑等六个方面。
点评: 持续扩大药耗集采覆盖面,重点科室、产品均有所覆盖。药品方面,预计到2023 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 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 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其中,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范围,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耗材方面,2023 年将启动人工关节国采,区域联盟集采将在硬脑膜补片、疝修补耗材、神经外科、体外诊断试剂等领域展开。其中,聚焦心内科、骨科重点产品,指导更多省份推进吻合器、超声刀等普外科耗材集采。
药耗招采规则趋于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深化改革持续推进。《通知》强调创新完善集采规则、强调提高报量准确性、落实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中选产品供应保障、探索新批准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等。此外,2023 年将进一步深化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将在唐山、苏州、厦门、赣州和乐山五个国家试点城市监测首轮调价运行情况, 要求各地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将着力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批发布中医外治、辅助生殖等学科项目规范立项。口腔医疗服务方面,各省将于2 月底出台政策文件,4 月中旬前全面落实调控指标,加强口腔种植价格支撑。
投资建议:自支架续约、骨科国采等政策陆续推出后,我们可以看到招采规则的制定趋于审慎,“唯低价中标”不可取,对企业来说,稳定可控的质量和供应链管理能力也将成为集采中标的重要考量。此外,我们也看到2022 年以来在药耗的集采中,创新产品如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仍受到政策的扶持,常规集采之外,政策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留出空间。我们建议顺应行业变革过程中的转型和挑战,基于政策引领的方向,重点关注差异化/真正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药械,此外也建议关注由传统仿制药积极转型创新的龙头药企。
风险提示:集采执标不及预期、监管政策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