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1 月25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建设目标: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目标是形成体现时间和空间特性、反映市场供需变化的电能量价格信号,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引导电力长期规划和投资,促进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建设路径: 近期推进省间、省/区域市场建设,以省间、省/区域市场“统一市场、协同运行”起步;逐步推动省间、省/区域市场融合。
点评: “一个框架、两个衔接、三个主体、两大机制”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主要任务。确立各省、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框架,为在全国范围推进现货市场试点做好准备。“一个框架”即构建省间、省/区域现货市场, 建立健全日前、日内、实时市场;“两个衔接”即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现货市场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衔接;“三个主体”即新能源、新兴市场主体与电力用户;“两大机制”即容量补偿机制、省间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竞争机制趋于公平。现货市场一般包括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和实时市场。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电力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其中,电力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企业和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其他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辅助服务、容量补偿、交叉补贴、代理购电等细则体现电价制定科学性。(1)现货电价可根据电网结构和阻塞等情况,选择节点边际电价、分区边际电价和系统边际电价等机制。(2)电网代理购电公平承担责任义务,代理购电产生的偏差电量按照现货市场价格结算。电网企业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购电,形成分时合同。(3) 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4)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建立用户侧参与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与返还机制。(5)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 用于激励各类电源投资建设、保障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调节能力和运行安全。
电力现货市场任重道远,以点带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稳中求进。电力现货重点在于发现电力商品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价值属性,通过中长期与现货、现货与辅助服务、省间与省内几个市场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储能、分布式资源、虚拟电厂等多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对新型能源体系下电力平衡的市场机制保障。储能的调节作用、绿电的环境效益、火电的容量支撑在新的市场机制设计下,将被重新发现,盈利模式将不断完善,有利于调动市场资源共同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但是,电力市场改革是整体性、系统性、全面性的调整,真正发挥作用仍需一段时间。
投资建议:电力市场机制日益健全完善,火电、储能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调节资源的盈利模式改善、收益提升。储能板块:建议关注阳光电源、宁德时代、四方股份、南网科技。虚拟电厂技术服务与运营商板块:建议关注恒实科技、国能日新、东方电子。
风险分析: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储能降本不及预期风险; 储能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