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年 1月 3日,由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提出,到 2025年,全省光伏发电规模分别达到 1080万千瓦、3100万千瓦;到 2030年,力争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 7500万千瓦。到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力争达到 21.6%,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 30%左右;到 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 35%左右。
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多能互补式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大力推进光伏基地建设。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充分利用贵州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发展各类符合贵州省实际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打造农光、林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利用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在时间上的互补特性,积极推动风光互补项目建设。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用能,大力发展优先消纳新能源的新型负荷。扩大新能源在交通运输、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屋顶光伏、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广低碳建材。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信息交互,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大数据中心负荷、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新模式,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先储存和高效消纳。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设施。到 2025年建成综合能源销售站 15座。
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落实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容量电价保障长效机制,充分调动调节性电源建设积极性。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划分峰谷时段和设置峰谷价差,根据贵州电网“双高峰”特点,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引导各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完善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有效疏导煤电企业经营压力,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和新能源消纳水平。深化输配电价改革,优化输配电价结构,科学评估新型储能输变电设施投资替代效益,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投资建议:我们看好光伏产业,建议关注以下环节:1)具有量利齐升、新电池片技术叠加优势的一体化组件企业:晶科能源、隆基股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2)盈利确定性高,长单锁定情况良好的硅料环节:通威股份、大全能源等;3)受益于总量提升的逆变器龙头企业:锦浪科技、德业股份;4)盈利能力明显提高的电池片环节:爱旭股份、钧达股份等;5)产业链价格下降盈利能力有望修复的辅材环节:福斯特、海优新材、明冠新材等;6)集中式电站放量,有望受益的大储环节:阳光电源、上能电气等。
风险提示:行业政策变化风险;终端需求不足风险;产业链价格波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