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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行业:明确资质及产品要求,险企加速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

来源:信达证券 作者:王舫朝 2022-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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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9月 29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银保监局、人身险公司、中国银保信公司下发《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满足一定条件的保险公司都可以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产品都可以成为个人养老金产品,都可以享受税优政策。

点评:

明确产品范畴和渠道要求,规范产品开发和展业。1)从产品端看,《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可提供的商业养老保险包括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并符合保险期间不短于 5年,保险责任包括生存保险金给付、满期给付、死亡、全残、达到失能或护理状态,能满足参加人缴费灵活性及满足银保监会其他要求的产品均可纳入个人养老产品范畴。整体看,该产品定义范畴较宽,并突出了产品长期性和稳定性等特质,我们预计各大险企均能快速完成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开发,同时不断发挥险企在健康、养老和护理方面的服务优势,切实有效地参与到个人养老金产业中来。2)从渠道端看,《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在自营网络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为经营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建立专区,主动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同时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业务发生的各类资金往来应符合资金账户封闭管理要求。

我们认为上述规定将有效强化信息披露,有利于加强产品宣传和保障参与者权益,从而推动个人养老金长期稳健发展。

设定各项资质门槛,头部险企有望加速参与。《征求意见稿》从资本、偿付能力、准备金水平、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对参与个人养老金的险企提出了相关要求,我们预计头部上市险企凭借稳健和良好的经营能力,均能迅速参与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开发和系统建设,在产品供给侧满足参与者需求。

压实险企主体责任,规范养老保险流程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切实履行销售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和销售行为的全流程管控,销售宣传材料由保险公司负责制作销售并督促使用,同时还要求险企应于每年 1月 15日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经营报告。我们预计相关规定将督促险企规范个人养老金产品的销售管理,预防相关销售乱象,有利于养老保险产品长期稳定运营。

投资评级:《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有利于险企针对性开发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将更多保险产品纳入到个人养老金制度范畴中,不断提升相关养老保险产品的吸引力,深化险企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与程度。结 合近期国常会有关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的规定,我们预计个人养老金将加速落地,《征求意见稿》的各项规定和个人养老金税优政策有望提升居民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意愿。从产品和渠道端看,更加利好头部机构,我们建议关注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

风险因素: 政策实施不及预期;居民财富增长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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