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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行业流通:《零售药房医保定点管理办法》强化定点药店监管和鼓励统筹账户对接

来源:安信证券 作者:马帅,冯俊曦 2021-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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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21年 01月 11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零售药房医疗保障定点管理 暂行办法》,我们认为:( 1)《管理办法》 进一步明确医保定点落地实 体门店, O2O 大概率为医药新零售的主要模式;

(2)《管理办法》 强化 定点零售药店的动态管理, 有望进一步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

(3)《管 理办法》 鼓励统筹账户向零售药店对接,有望进一步推动处方药外流。

明确医保定点落地实体门店, O2O 大概率为医药新零售的主要模式 与 2020年 1月 22日颁布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相比,该《管理办法》 进一步明确医保定点落地在实 体门店,我们认为: O2O 模式会成为医药新零售的主流模式, O2O 模 式有望成为线下实体药店的有效补充。

强化定点零售药店的动态管理, 有望进一步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 该《管理办法》通过严管骗保/套保行为和推行定点药店“连坐监管”等, 强化定点零售药房的动态管理, 有利于杜绝中小药店的不规范经营和 利好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其中,骗保/套保行为方面, 对于伪造处 方、将非医药药品换成医保药物等骗取和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进一步 严格管控;定点药店“连坐监管”方面,该《管理办法》强调因定点零 售药店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违法 违规导致连锁零售药店其中一家分支零售药店被解除医保协议的,相 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分支零售药店同时解 除医保协议。

鼓励统筹账户向零售药店对接,有望进一步推动处方药外流 该《管理办法》强调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 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 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 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 政策有望 引导统筹账户进一步向零售药房对接,处方药外流有望持续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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