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0年12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1.全资子公司快乐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续签《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续签期限为2021-2025年。
2.快乐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续签《联合招商框架协议》,各方同意2021年至2025年就广告客户的联合招商继续开展合作。3.公司调整与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度,调整后预计金额将达到8.97亿。
转播续签确定未来五年采购成本,与价格与2020年保持一致快乐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续签协议,采购标的权利包括在湖南卫视在2021年至2025年期间播出的试听节目的网络传播权,价格原则上与2020年保持一致,为5.46亿元/年。如果合同期内湖南卫视出现市场公认的现象级爆款节目,则在现象级爆款节目存续期内,当年采购价格应当较前一年价格上涨10%。
联合招商续签打造广告一体化投放资源,打通招商渠道,提升招商效果截至2020年12月8日,公司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广告总公司分别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11.99亿元、0.4亿元。2021年-2025年,各方将在湖南卫视,以及芒果TV上为客户联合提供湖南卫视季播节目和常规节目的广告发布服务,具体对外广告代理业务由广告总公司统一负责。
公司与咪咕文化在多个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寻求资源互补和产品综合公司与咪咕文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从7.18亿元调整至8.97亿元,截至2020年12月8日,已发生交易金额7.58亿元。2019年6月,公司与咪咕文化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内容为核心,在多个业务领域开展了深入合作,业务覆盖电信业务、版权合作等等。
我们看好公司“人才+内容”壁垒,持续推出精品综艺和剧集的能力,内容电商成为公司新增长极,维持“强烈推荐”评级看好公司持续推出精品综艺和剧集能力,充分发挥内容制作优势和全产业链协同优势,围绕精品内容开展新业态为公司带来新增量。预计2020/2021/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18.1/22.55/27.26亿元,同比增长56.6%/24.6%/20.9%,当前股价对应PE分别为64.9/52.1/43.1倍。维持“强烈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内容电商竞争加剧、人才流失、新项目及用户付费不及预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