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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媒行业事件点评:监管再度加码直播规范,广电总局发文剑指虚假刷量

来源:万联证券 作者:夏清莹 2020-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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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包括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直播平台应限制最高打赏金额,超过限额者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需对暗示、诱惑用户大额打赏或引用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等。

投资要点:

本次通知主要针对数据造假以及用户权益保护,保障直播新业态可持续发展:1)直播带货在电商销售中愈发扮演重要角色,但随之而来亦有诸多弊病显现。直播带货高速发展,2020年天猫双11直播/消费里程碑数据显示,双11期间店铺自播-GMV增速达509.34%,但据中消协《“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典型如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李雪琴参与的一场直播涉嫌机器刷量数据造假等。2)除电商直播,秀场直播领域数据造假同样引发关注。近日浑水做空报告指出百度正在收购的YY直播89.5%为虚假收入,YY直播的数据是否存有水分犹未可知,但不可否认的是数据造假乱象丛生的行业现状。从下游的刷量工作室到上游的运控软件开发,数据造假业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直播数据造假严重损害数字经济的根基,任由其发展将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本次通知针对上述问题“打补丁”,及时予以纠偏。

适逢电商营销热季、直播短视频平台资本动作频繁之时,近期各主管部门分别出台规定,依据其职能对直播做出相应规范,及时补上直播行业快速发展下可能将不断扩大的风险敞口:1)资本市场方面:近日快手递交招股书,字节跳动也在谋求上市前最后一轮融资并筹备分拆业务上市,二者在争夺直播第一股的背后,或是看到了行业乱象之下政策趋紧的必然性。2)监管动态方面:本次规定之前,其他各部门亦在加紧行动。今年6月,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专项整治,截至8月依法处置158款违法违规直播平台;10月28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联合网信办、文化部和旅游部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和《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预计年底前将出台。11月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6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进行更加详细的规范。行业密集监管政策出台,促使行业回归规范竞争,有利于长期健康发展。

风险因素:直播短视频标的资本交易进展受阻、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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