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反垄断征求意见稿出台,互联网头部企业的监管环境陡然变化。1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互联网平台领域(含 VIE 结构公司),并对垄断行为做出界定。我们认为:1)反垄断法指南的推出,能够促进行业保持公平的竞争环境,最终利好消费者能够获得低成本、市场化的平台服务;2)反垄断指南的出台更多是为了引导行业有序、公平竞争,并不一定会使头部平台的市场份额下降,未来市场份额的争夺将更多取决于平台的创新能力差距,具备创新优势的平台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市场份额,扩大自身的优势;3)海外对于反垄断始终严格,但巨头多通过罚款等与监管达成妥协;4)互联网头部企业的监管环境陡然变化,未来需密切关注后续监管动向。
消费金融、汽车金融公司可申请将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降至不低于130%。11月9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通知提出消费和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向属地银保监局申请将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降至不低于130%。我们认为主要影响如下:1)降低拨备水平要求,给予两类机构更大的包容度;2)拓宽两类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渠道,盘活流动性;3)增加资本补充方式,增强风险抵御能力;4)此次逆周期调节有利于两类金融机构的健康稳健发展,增强其对实体经济和消费者服务的能力,预计未来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
投资建议:监管层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转向已提前到来,未来将全面纳入监管体系,短期监管可能边际收紧,未来需密切关注后续相关业务的监管动向。但随着国内数字技术的发展,国内居民生活和产业端加快数字化转型,以互联网保险、互联网理财、小微经营贷、无抵押数字化消费贷为代表的创新金融服务需求有望延续高增态势,金融科技在过去多年发展中证明确实可以赋能普惠金融,随着监管体系的完善,行业有望迎来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风险提示:金融政策监管风险,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