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近日有消息称,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引发市场热议,证监会对此表示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对外开放下提升金融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将有助于激发直接融资市场活力,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背景自1995年以来,《商业银行法》要求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但不乏间接涉足混业经营,比如银行子公司间接持有券商牌照、金融控股公司囊括金融全牌照等。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是大势所趋,既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的目的,也是对外开放下提升金融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影响因素l 内部因素:发展直接融资是金融供给侧改革重点,2020年5月末直接融资规模(企业债券融资与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社融规模存量比重为12.65%,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此外,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当前货币政策发力降低实体融资成本,银行存贷款利率下行,存款流向资本市场,且有银行利息收入承压。
外部因素:当前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速,在海外全能型金融机构竞争下,银行业需面对全能型银行竞争,国内券商与国际大型投行在资本实力与业务能力上仍有差距(2019年中信证券总资产:7917亿人民币;2019年摩根士丹利总资产:895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33万亿),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化,将有助于提升银行、券商国际竞争力,符合国际化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