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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股东以收购民生科技33.73%股份,民生科技将成扬子新材子公司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6-29 09: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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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资本邦获悉,扬子新材(002652.SZ)发布公告称,为不断提升扬子新材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南宁颐然于2020年6月24日与民生科技实际控制人胡卫林先生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书》。南宁颐然拟通过扬子新材向胡卫林先生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民生科技33.73%的股份。实际转让价格将根据审计、评估情况及各方谈判结果以各方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扬子新材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卫林先生持有扬子新材62,970,320股股份,占扬子新材总股本的12.3%,为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交易最终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据了解,扬子新材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胡卫林先生持有的民生科技股本总额33.73%的股份。交易完成后,民生科技成为扬子新材的控股子公司。南宁颐然同意,在胡卫林先生按协议约定对开元民生2020年-2022年实现净利润做出承诺的前提下,民生科技的整体估值为12亿元,其中扬子新材购买胡卫林先生33.73%股权的价格为4.05亿元。本次交易的最终定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并由双方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后确定。

自收购意向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南宁颐然或南宁颐然指定的第三方向胡卫林先生支付1亿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意向金,上述意向金在扬子新材向胡卫林先生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中扣除。

资本邦获悉,基于民生科技现有的业务基础以及未来盈利预测情况,出让方承诺民生科技2020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1亿元,2022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21亿元。出让方将作为承诺方对上述净利润预测数进行承诺。若民生科技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相关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出让方以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扬子新材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民生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导致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收入增加,对合并报表净利润及未来的业绩产生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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