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靹米皮新材料项目“一女二嫁” 中路股份信息披露遭投诉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蔡方 2020-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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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在有关靹米皮新材料项目信息披露上存在问题。”日前,大众证券报“蔡方工作室”记者接到浙江投资者文先生投诉称。文先生反映,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2月22日开工奠基的莱迪科斯靹米皮新材料项目与中路股份(600818)有着紧密的关系,而此事公司只字未披露。根据文先生反应的情况,记者展开了调查。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政府网站不久前发布消息称,2月22日上午,莱迪科斯靹米皮新材料项目进行了开工奠基。该项目总投资6.6亿元。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利税6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000余个。该项目是枣庄市委书记李峰在“长三角专题招商会”上亲自考察洽谈的项目。记者调查发现,去年11月份,李峰在上海与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荣就合作建设莱迪科环保靹米皮环保新材料项目进行了深入洽谈,达成了合作意向。需要说明的是,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是中路股份控股股东,陈荣系中路股份实际控制人。

莱迪科斯与控股股东有关,与上市公司有没有关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名字叫“莱迪科斯”的公司共有三家:一是莱迪科斯(安庆)靹米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中路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路实业”)持股80%。中路股份对此分别于2019年12月19日、今年1月4日发布公告。二是上海莱迪科斯实业有限公司,其为中路实业的子公司。三是上海莱迪科斯实业有限公司南汇分公司。由此可见,莱迪科斯均与中路实业有关联。

根据中路股份公告,2019年12月19日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及增资的议案》。中路实业拟出资5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莱迪科斯,用于专门从事莱迪科斯靹米皮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将以4元/每股注册资本的价格出资5000万元认购莱迪科斯125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截至目前,莱迪科斯注册资本为6250万元,中路实业持股80%,同安招商基金持股20%。

中路股份公告称,中路实业主要从事保龄球设备、塑胶跑道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其加工制作的主要原材料为聚氨酯。靹米皮是在此原材料和工艺基础上,经过中路实业研发团队多年的反复研究及实验所研发制成的全新的环保型无溶剂PU人造皮革新材料,其生产过程全程污染较少。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专业检测机构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重金属、DMAC、VOC、DMF、防霉抗菌等检测,证实靹米皮人造皮革的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中国和欧盟行业标准,且拥有不亚于常规PU皮和真皮的受力强度、耐久性、 美观度和抗污力。靹米皮 PU 皮革可应用的领域广泛,包括鞋服、箱包皮件、家居装潢、军用、体育用品及高铁、汽车、航空、船舶制造行业等诸多领域。莱迪科斯的设立将有助于公司靹米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总投资达6.6亿元的莱迪科斯枣庄靹米皮新材料项目,从项目签订到开工奠基,公司为何一直未进行披露?与文先生一样,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向公司提出疑问。“枣庄项目是集团投资项目,中路股份未参与,与公司无关系。”中路股份回复。

对于中路股份的回复,文先生很不认可,认为涉嫌违规:“枣庄靹米皮项目是中路集团投资的,但是上市公司称靹米皮是中路实业的研发成果,那么中路股份和中路集团之间必然形成关联交易。双方在没有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就占有使用中路股份拥有的靹米皮技术成果,这不是违规吗?”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七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的产权项目,大股东去投资,构成关联交易,需要进行信息披露。这种情况要看双方对于技术成果的认定以及权属,如原属于中路实业,而中路集团未支付任何对价,则属于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相关权益,构成违规。如果当初技术成果登记人非中路实业,则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另行判断。”上海一资深律师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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