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产品管理办法对外征求意见, 引导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 财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需要满足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更高;预计未来或有更多专营性信用保险公司。
保险资管产品管理办法对外征求意见, 引导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要点:
1) 坚持保险资管产品私募定位,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产品形式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等。界定保险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资产,对于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万元,或近三年被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万元;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万; 2) 明确产品发行实施注册制,加快保险资管产品审核发行; 3) 明确产品投资非标比例,同意管理人投资非标有 35%上限要求; 4) 明确产品不得刚兑,保险资管产品财产独立; 5) 明确产品管理人需提取风险准备金,为管理费 10%,累计不超净值 1%。 截至 2019年 9月底,银保监会公布保险资管产品余额 2.68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为 1.24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为 0.12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为 1.32万亿元。保险资管产品总体经营稳健,产品期限长,杠杆率低,基本不存在多层嵌套问题。监管拟在保险资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配套细则, 完善保险资管产品制度规范。监管政策出台有利于发挥保险资管产品优势,引导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财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需要满足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更高;预计未来或有更多专营性信用保险公司。 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保险机构下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 2020年 7月到期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修订。 要点包括:
1) 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准入门槛提高,鼓励承保小微企业贷款: 设置承保的融资担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季度净资产的 4倍,阻止部分偿付能力不足的财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同时制约了部分信保业务增加过快的财险公司; 2)可设立信用保证保险的专营性保险公司:
由于专营性保险公司相比于一般财产保险公司具有:不受融资性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小于或等于 4倍净资产的限制;承保债券业务范围更宽等特点,预计未来随着专营性保险公司的监管细则进一步出台,将会有更多财险保险公司设立专营性信用保证保险公司; 3) 合作机构被纳入监管范围,对助贷机构要求提高。 要求建立合作机构业务行为投诉处理机制,并对外公开。未来助贷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门槛变高,对于存在潜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机构,保险公司将终止合作。
平安集团联席 CEO 李源祥高薪转会友邦,原集团首席信息执行官陆敏接任。 平安集团发布公告,执行董事兼联席 CEO 李源祥辞职,将赴友邦保险任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陆敏将接替出任平安集团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陆敏先后任寿险副总经理兼银保总经理、平安健康董事长兼CEO、战略发展中心主任、首席信息执行官等职位。陆敏就职后将会推动保险板块业务数据化经营、智慧转型,强化个人综合金融业务协调性。
风险提示: 政策出台、国际环境以及市场波动对行业的影响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