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 6日,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示了《西安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的通知》,由于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完成情况已超过预期。经研究,决定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要求个 4+7试点机构:一、确定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二、报送增加采购量有关规定;三、保障 4+7试点工作在整个采购周期内持续平稳有序推进有关要求。
简而言之,西安作为试点城市,仅仅到 8月份,药品采购量已经超过了国家约定采购量,对于后续用量的处理方法尚无定论,国家医保局并没有在文件中规定,一定程度上给与了地方政府自由处理的权利。但是考虑到 4+7政策的目的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促进企业以量换价。所以试点城市大概率还是按照政策意图进行采购。例如像河北省提出的“采购量完成后,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这对于中标企业来说,用量超预期。
风险提示:医保控费趋严,带量采购提前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