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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系列报告(9):配额制征求意见稿再发,或助消除不确定性

来源:浙商证券 作者:郑丹丹 2018-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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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要点 根据“智汇光伏”等微信自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于近期公布最新一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上一版相比,该版本在消纳比例、保障收购电量、补贴等额替代原则等方面做出进一步明确。

投资要点

各省消纳考核比例要求有所调整,但总体标准较上一版本更高

从各个省区2018 年和2020 年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和预期指标来看,最新版本较上一版本有所调整,其中电力消费大省江苏、浙江、广东等配额指标有所上调,其他地区依据自身情况也有不同程度调整。根据我们测算,以全国总体来看,最新版本对2018 年和2020 年的配额指标分别为8.83%和10.73%,较上一版本分别提高0.4 和0.58 个百分点,细分各省区考核指标相对更为合理,且总体要求更高,体现出对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态度。

明确保障消纳电量安排和补贴等额替代原则,存量项目盈利有保障

此外,从其他内容调整来看,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需要关注:

首先,明确保障收购电量安排与范围。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相关表述,电网企业及其他购电主体须按照国家核定的各类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或竞争配置等方式明确的固定电价(不含补贴部分) 收购保障性收购电量,且从具体表述来看,未核定保障消纳小时数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以及保障消纳小时数以内的电量均为保障性收购电量。

其次,明确补贴等额替代原则。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向发电企业拨付补贴资金时按照等额替代原则扣减绿证收益。我们认为,这或将有效保证新能源项目的度电收益不低于当前水平。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配额制指标要求的提高体现了国内电力发展清洁化的长期趋势,而保障性收购电量和等额替代原则的明确,有助于提高存量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利用水平,并且消除潜在的盈利不确定性。如该征求意见稿顺利实施,将利好新能源运营商现金流改善及估值修复,建议关注新能源运营标的:福能股份、节能风电、金风科技、林洋能源、太阳能、旷达科技等。

风险提示

政策或仍存在调整空间;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或仍需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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