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阳能源三名股东拟清仓式转让9.6%股份 或割肉离场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刘灿邦等 2019-08-14 07: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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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刘灿邦

红阳能源(600758)股东的减持计划迎来新变化。

8月13日晚间,红阳能源公告称,股东锦天投资、锦瑞投资、锦强投资(以下合称三名股东)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合计持有的红阳能源1.27亿股股份,占红阳能源总股本的9.6%。

“清仓式”转让

据悉,上述三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三名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81%、2.4%、2.4%,拟转让标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这也意味着三名股东拟“清仓式”转让。

在三名股东设置的征集条件中,有两项条款较为关键,一是意向受让方诚信水平较高,资金实力较强,资金来源合法、可靠,商业信用良好,意向受让方还需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二是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且须独立并且同时一并受让锦天投资、锦瑞投资和锦强投资全部拟转让的股份,此次公开征集不接受两个及以上主体的联合受让申请。

此外,意向受让方还应缴纳5000万元作为意向保证金,自其被通知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2个工作日内与三名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三名股东的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意向保证金自动冲抵等额之转让价款。

按照计划,此次公开征集期为10个交易日,即2019年8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27日止,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开征集期内通过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意向保证金的方式完成报名。

记者注意到,三名股东减持红阳能源的想法由来已久,今年5月17日,红阳能源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三名股东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红阳能源股份比例不超过2%。

三名股东上一次减持红阳能源还要追溯到2016年11月,当时三名股东合计减持6246万股,合计减持比例达4.68%,减持价格区间为13.35元/股-14.6元/股。

或“割肉”离场

2015年,红阳能源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加现金收购的方式购买沈阳焦煤100%股权,也正是在这次重组中,上述三名股东以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成为红阳能源的股东,彼时的发行价格为6.72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红阳能源8月13日的收盘价为4.17元/股,若仅考虑三名股东尚未减持的1.27亿股股份,这部分股份显然已经令三名股东蒙受损失。

在意向征集公告中,三名股东表示,此次转让股份的价格将在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基础上,依照价格优先原则,最终由转让方在比较各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确定。

记者致电此次意向征集事项的联系人,对方也向记者强调,在意向受让方各项资质都符合的情况下,此次转让将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选择;针对红阳能源当前股价低于2015年发行价格的情况,该人士表示,此次转让的价格不以6.72元/股的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参考。

此外,红阳能源表示,在此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记者问及如果在期限内未征集到合适受让方,三名股东将如何应对;上述人士表示,如未征集到,三名股东也不会强行转让股份。

从股价走势来看,受到市场对氢燃料电池概念的追捧,今年4-5月份,红阳能源股价曾出现大幅拉升。据悉,红阳能源子公司辽宁红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参股深圳国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不过,红阳能源近期收到了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辽宁证监局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红阳能源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具体表现为被控股股东沈煤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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