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质押比例出发,有两个维度来考察信用风险。一个是子公司股权质押较多的母公司发债人,存在控制权丧失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控股股东已质押股权出现强制平仓情形,子公司将面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我们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比例 90%为界限,筛选了有存量债券的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列表。
从企业属性来看,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 90%的 43家发债企业中,仅 4家属于国企。然后行业分布方面,综合、房地产开发和机械设备分别有 14家、5家和 5家。另外, 上述企业中三胞集团、新光控股、凯迪控股、神雾集团和中信国安集团已经出现存量债券违约。
另外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超过 90%的 75家发债企业中仅 2家国企。然后行业分布方面,医药生物、房地产、有色金属分别有 8家、 6家和 5家。其中,金鸿控股等 21家公司已经出现存量债券违约或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