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行业观点:配额制出台,力争解决消纳问题
1、配额制出台,力争解决消纳问题。2019年5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下称“通知”),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与2018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在文件内容上有部分调整。“通知”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消纳义务,是从用户侧促进新能源消纳。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来说,此举能降低新能源弃风弃光率,使电站利用小时数达到设计要求。但是由于在进行电力交易时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新增电价,且交易部分仍是脱硫燃煤标杆电价,补贴部分仍由国家发放,因此整体上配额制对解决企业补贴及现金流的问题影响较小。仅有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在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时部分电量才有增值空间,另一方面,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这部分能解决发电企业部分补贴问题,加强了现金流。但由于这两种方法均为补充(替代)方式,我们预计实际运行中交易量较小,因此整体上对发电企业的正面影响仍然有限。此外,“通知”一共只有十三条,对于消纳问题无法全面覆盖,同时各省由于发、用电实际情况不同,消纳责任的实际落实还需后续配套政策的完善,同时,对于地方政府此前与可再生能源法相违背的政策性文件需要进一步明确取消,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需要进行进一步明确和强化。
2、风险提示:政策支持不到位等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