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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动态点评:配额制出台助力消纳,建立新能源发展长效机制

来源:长城证券 作者:马晓明 2019-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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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5月15日,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的长效发展。

与第三版征求意见稿比较:1)《通知》采用“消纳责任权重”替代了原文件中使用的“配额”,“配额”侧重行政的强制性,“消纳责任”更侧重于市场化交易,体现各参与主体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政策初衷。2)增加了2019年各省级行政区域的消纳责任权重,并提出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3)根据各省份的现状,适当下调了新疆等省份消纳责任权重。

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从2012年的20%提高到2018年的26.7%,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新增电力的主力,消纳已成为主要问题。消纳保障机制可以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问题,降低可再生能源弃电比率,是新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我们认为未来全社会用电量将保持稳健增速,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比例也会逐步提升,伴随新能源发电成本的快速降低,有利于我国新能源发展长期发展打开增量空间。

《通知》明确规定了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1)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落实责任,组织制定本省级区域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3)电网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经营区内的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并提出分两个层次对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一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二是国家按省级行政区域进行监测评价。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假设2019~2020年发电量增速分别均为5%,在最低约束和激励性两种场景下,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电量较2018年差额分别为1950亿千瓦时和2145亿千瓦时。假设2018年风电和光伏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2095小时和1115小时,则若全额发展为风电,这两种场景下对应风电装机量分别为93GW和102GW,若全额发展为光伏,这两种场景下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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