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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改革方案出台,职教再迎政策利好

来源:上海证券 作者:周菁 2019-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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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将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主要观点 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重要性,利好职培 职业院校已成为新经济发展人才供给的重要平台,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强调在获得学历证基础上,考取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必要性,突出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和特色,强化与普通教育的区别,通过职业教育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践能力的培养是职业教育相比普通教育的核心优势,1+X证书制度的实行将推动职业学校改变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模式,加强校内教育的育训结合,人才培养重心持续向培养具备应用型核心技术技能方向转移。我们认为,1+X证书制度将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重要性,赋予其刚需特征,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同时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将利好职业教育培训。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建设多元办学格局 《方案》明确指出政府的职能要由“办”向“管理与服务”职业教育过渡,发挥企业作为重要办学主体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政府给予适当支持。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我们认为,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一方面能够弥补财政投入的欠缺,另一方面也能为理论教学带来更多的行业实用经验。目前独立学院正在加速脱钩转设,《方案》的出台为民间资本入股独立学院等职业院校提供了法律依据。

推动校企合作全面加深,给予组合激励和税收优惠 《方案》提出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我们认为,通过专业共建、学徒制合作、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开展校企合作,一是能够按照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有针对性的培养,践行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就业水平;二是有助于拓宽职教培训机构进校获客渠道,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

投资建议 职业教育持续享受政策利好,叠加经济下行期就业压力加大带来职教培训需求上升,同时赛道龙头企业相继登陆资本市场进一步拉大资金和规模优势,建议关注:(1)学历制的职业院校或高校,如中教控股、民生教育;(2)非学历的职业技能培训,如亚夏汽车、开元股份。

n 风险提示 监管趋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商誉减值风险、招生人数不及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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