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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点评报告:个人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免征个税

来源:东北证券 作者:付立春 2018-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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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个人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免征个税。 个人转让新三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终于有明文规定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12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今年2月份,新三板论坛曾作出相关报道,当时不同地税部门正在核查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当时一位接近税务部门的专家表示,在实务操作中,新三板税务管理可以说是处于空白状态。 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壮大,国家陆续出台了针对新三板的税收政策,对于新三板交易过程中的涉税事项,如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具体的文件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因此转让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新三板市场投资者中形成共识。而现在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三大部门发文明确进行了规定,这无疑有利于提振新三板个人投资者信心。

我们认为,新三板市场的定位里,既有融资功能又有交易功能,这次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是针对交易功能。目前做市指数持续低迷,其实对三板市场、新三板企业等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不利影响,打击了市场信心,所以此次明确,其实对新三板市场的提振作用是比较直接的,包括市场情绪和交易量。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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